用特制賭具“出千”,福鼎法院:構成詐騙!
四人合伙利用特制賭具 與他人賭博獲取非法利益 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 分別判處 被告人楊某地、邱某幫、 陳某金、曾某寧 有期徒刑九個月 至六個月十五日不等刑期 并分處罰金 案情回顧 2025年2月,被告人楊某地和被告人邱某幫共同商議利用特制賭具詐賭牟利,約定由邱某幫提供特制牌九,由楊某地將特制牌九調換入賭場,再由邱某幫佩戴配套的特制隱形眼鏡參與牌九賭博,在牌九賭博出現“死活關”牌局時,通過看到特制牌九背后點數將勝率提高至75%的方式進行押注獲利。 之后被告人楊某地和邱某幫各自找來被告人曾某寧和被告人陳某金幫忙,雙方約定獲利四被告人平分。被告人邱某幫、陳某金、曾某寧通過上述方式分別獲利3000元、14000元、3200元,共計202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楊某地、邱某幫、陳某金、曾某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四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四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某地、邱某幫、陳某金、曾某寧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六個月十五日不等刑期,并分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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