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戀愛騙取錢款數十萬元,這個“高富帥”被判刑……
始于“網戀”,終于“詐騙” “愛情騙子”借戀愛騙取錢款數十萬元 近日 福鼎法院審結一起詐騙案 判處被告人林某駿有期徒刑九年 并處罰金80000元 案情回顧 2019年初,被告人林某駿通過網絡認識被害人卓某,通過謊稱自身家庭條件優渥以騙取卓某信任,二人繼而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2019年至2023年間,林某駿通過編造其投資股票、開辦紡織廠校消防驗收不合格需要找關系、父母非法經營六合彩被抓需要找關系等多種理由,騙取被害人卓某錢款共計206821.54元。 在此期間,林某駿通過卓某結識其朋友孔某、雷某,再次以證券開戶需要錢款、手頭緊需要資金周轉、父母經營六合彩被抓需要保釋金、做關系以及父母生病需要治療費用等事由先后騙取被害人孔某、羅某以及另一被害人雷某錢款共計25386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林某駿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460687.54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判處被告人林某駿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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